2022年1月,廣東省政府對外公布2022年廣東省十件民生實事,“為困難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入選其中,并提出要開展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
為落實好2022年省十件民生實事項目,進一步完善廣東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機制,為困難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省司法廳近日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工作。
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是一項便民服務舉措。困難群眾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依法由廣東省各地級市內的法律援助機構受理的,群眾可選擇向該市任一法律援助機構提交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機構通過完善申請材料接收、轉交、審核等相關工作的內部協作機制辦理群眾的申請,并通過信息化手段輔助,確保群眾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只跑一次就能獲取法律援助服務,最大程度方便群眾辦事。
據了解,早在2021年6月1日,廣東省便開始在珠海、汕頭、韶關、江門、茂名等五個城市開展了為期半年的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試點工作。試點期內,五市共通過市域通辦機制受理了法律援助申請共計167宗。
為確保此次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工作順利開展,廣東省法援局制定并印發工作指引,指導各地法律援助機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完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銜接,加強溝通協調,確保工作落地落實。
為方便困難群眾申請法律援助,廣東近年來扎實開展多項工作,如制定《廣東省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公民認定辦法》,進一步擴大受援人對象范圍;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進一步精簡法律援助申請材料;開展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試點,進一步方便群眾就近申請法律援助。
據統計,2018年至2021年,廣東全省法律援助機構共組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86.6萬宗,受援人數達93.1萬人,共計幫助受援人挽回損失或取得利益93.2億元。